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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处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

阅读次数:458 编辑: whzjxh1 发布时间:2023-12-11 09: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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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在日常检查和管理中发现我市有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机构的经营模式容易产生矛盾纠纷。提示当事人在房屋出租、承租过程中,做好风险防范,免遭经济损失,减少房屋租赁纠纷发生。
    一、谨慎选择住房租赁服务机构。房屋租赁当事人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机构之前,要了解该机构是否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主体登记(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有无营业执照)、是否在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可通过芜湖房地产交易信息网查看有无登记备案信息),以及该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看企业信用状况信息)等。建议当事人不委托未办理登记和备案、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名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机构提供服务。
    二、谨慎签订租赁经纪服务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经纪服务合同(中介服务合同、房屋资源委托合同、房屋资源委托书、租赁服务协议等)前,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双方权利义务,特别是对违约责任和收费条款要仔细阅读,是否存在未成交不退还费用的约定,慎重决策,避免产生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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